吉峰科技: 关于吉峰低空科技(湖北)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吉峰低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8 18: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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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9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峰低空科技(湖北)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设立吉峰低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峰科技”或“公司”)于
峰低空科技(湖北)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吉峰低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的议
案》。现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深化公司低空运营业务区域化发展与战略升级,进一步拓展在低空经济领
域的业务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吉峰低空科技(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
峰低空(湖北)”)与小鹤创新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鹤创新”)
共同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设立合资公司吉峰低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其中:
吉峰低空(湖北)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 660 万元,持股 66%;小鹤创新以
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 340 万元,持股 3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对
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吉峰低空(湖北)的基本情况
旁 2 楼 217-24 室
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机械零件、零
部件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机
械设备租赁;大数据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通用航空服务;测绘服务;城
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小区 1 号-234
人研发制造销售;人工智能软硬件开发与销售;信息系统集成;航空设备及相关
仪器销售;工业控制系统、安防设备、光电器材销售;道路货物运输;旅游开发
与景区管理;会议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发布;互联网销售;医疗器械及卫生用品
销售。通用航空服务;旅游业务;增值电信业务;食品销售等。(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汉)低空经济有限公司持股 18.4%;曾子灵持股 11.04%;武汉首义科创产业投
资母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5%;李威持股 4.6%;武汉博进源电力
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圆冠(珠海横琴)贸易有限公司持股 1%;夏定钊持股
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经查询,小鹤创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创大厦 25 楼
机行业应用与综合运营服务;低空经济相关技术研发与系统集成;机械设备租赁;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通用航空服务;测绘服务;民用航空器维修;无人机
驾驶员培训等
                    认缴出资金额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万元)
      吉峰低空(湖北)        660     货币     66%
        小鹤创新              340   货币   34%
         合计           1,000     —    100%
  (上述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登记为准)
  五、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吉峰低空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乙方:小鹤创新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一)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及方式
为首期出资;剩余出资应于 2030 年 10 月 31 日前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剩余出资
额。
  (二)公司治理
董事人选,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过半数董事选举产生。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履行董事职务。
连选连任。
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受任期限制:
  (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导致公司损失超 50 万元;
  (2)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
  (3)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擅自决策超权限事项。
  除以上情形外,不得随意解聘公司总经理。
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未达到公司设定的经营目标(以总经理每年签署的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经营目标为
准)或总经理未按本合同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或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或不
能胜任职务的,则双方都有权对总经理提出免职或更换,更换的总经理由董事会
从乙方另行提名的人员中审批确认后进行聘任。
  (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应每年分红且派现比例
不低于 30%,公司税后净利润按甲乙双方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但应收账款金额
和库龄 18 个月以上尚未处置的库存对应金额应从可分配利润中扣减。
  (四)股权转让
评估可能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任一方可以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另一方
同意受让的,按标的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的账面每股净资产价格受让。另一
方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此外,任一
方均有权对公司提起解散程序,由股东会决议对公司进行清算注销,股东会应于
收到任一方解散通知后的 20 日之内召开会议讨论公司的解散事宜。股东应在该
会议上讨论并尽最大努力达成各股东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无法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则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清算。
  (五)违约责任
方支付逾期出资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支付相当于未缴出资额 10%的违约金。
东会会议决议解除违约方的股东资格。
  五、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本次子公司吉峰低空(湖北)在武汉市设立合资公司,标志着公司以吉峰低
空(湖北)作为湖北地区统一的运营平台,实现了公司低空运营业务在湖北省内
的实体化运营和区域化落地。通过本次投资,公司能够高效整合当地的市场与战
略资源,全面提升公司在低空经济领域的区域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合资
公司将加速技术成果转化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公司培育新的业务增长极,符合公
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长远战略方向。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
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
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运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不断
完善子公司的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明确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
各类风险。
  公司管理层将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充分协调各方面资源以保障本次对外
投资的顺利完成。公司将根据上述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
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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