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5-100
转债代码:113615 转债简称:金诚转债
转债代码:113699 转债简称:金 25 转债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7,520.14万元以及预先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02号),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00万张,每张面
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
税)金额1,362.6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8,637.32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5]11071号《验
证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
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发布的《金
诚信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以及分别于2025年11月4
日、2025年11月6日发布的《金诚信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额
合计 215,840.15 200,000.00
注:“赞比亚鲁班比铜矿采选工程(技改)项目”投资总额 11,445.13 万美元,“国外矿山
工程业务项目”投资总额 9,123.68 万美元,本报告按照 1 美元=7 元人民币换算为人民币投
资金额,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不改
变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
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
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
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拟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7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37,797.91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并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金额为37,520.14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为277.77万元
(不含增值税)。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承诺募集资 自筹资金实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号 金投资金额 际投入金额
赞比亚鲁班比铜矿采选工
程(技改)项目
矿山采矿运营及基建设备
购置项目
地下绿色无人智能设备研
发项目
合计 215,840.15 200,000.00 37,520.14 37,520.14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362.68万元(不含增值税),
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77.77万元(不含税),公司拟置
换金额为277.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 以自筹资金已支
项目 拟置换金额
税) 付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1,132.08 47.17 47.17
会计师费用 90.00 90.00 90.00
律师费用 89.62 89.62 89.62
资信评级费用 33.02 33.02 33.02
信息披露、手续费及其他费
用
合计 1,362.68 277.77 277.77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汇会鉴
[2025]11617号《关于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公司本次将以募集资金37,797.9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
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37,520.1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
各项发行费用为277.77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37,797.91万元。
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5]11617号《关
于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
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
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与发行申
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未超过6个月,该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文件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
鉴[2025] 11617号)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