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8 18: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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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5-085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罗珊珊女士现场主持会议。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716人,代表股份193,574,675股,占公司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191%。
   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人,代表股份138,895,100股,
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818%。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714人,代表股份54,679,575股,占公司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73%。
   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715人,代表股份54,812,575股,占公
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18%。
   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了会议。北京君合(杭州)
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表决情况:同意151,311,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671%;
反对41,900,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457%;弃权3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49,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22.8955%;反对41,900,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4435%;
弃权36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661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张晚、赵泽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 2025 年 11 月 29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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