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92 证券简称: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0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高新区蓝海路1号4号楼
股票简称:汉鑫科技
股票代码:920092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文义
住所和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一致行动人:烟台凯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和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马山街道蓝海路1号2号楼1106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5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
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
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
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
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山东汉鑫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以外,上述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汉鑫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汉鑫
指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刘文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
指 烟台凯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61.8676%。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 2025 年 9 月 8 日至 2025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年 11 月 28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共 1,159,3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人持有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下降到 60.0001%。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 刘文义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70628************
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通讯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二)一致行动人
中文名称 烟台凯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 年 04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565.5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00334400899H
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文义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马山街道蓝海路 1 号 2 号楼 1106
以自有资金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存款、融资担保、待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服
经营范围
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个人资金需求、其一致行动人基于战
略经营发展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自身情况以及证券市
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
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11月28日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159,3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676%,具
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有股份 34,964,800 56.3224% 34,395,138 55.4048%
刘文义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烟台凯文 持有股份 3,442,400 5.5451% 2,852,747 4.5953%
投资中心
其中:无限售
(有限合 1,851,200 2.9820% 1,261,547 2.0321%
条件股份
伙)
信息披露 持有股份 38,407,200 61.8676% 37,247,885 60.0001%
义务人及
其中:无限售
其一致行 10,592,400 17.0626% 9,433,085 15.1951%
条件股份
动人合计
注: 公告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所持公司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不
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
之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汉鑫科技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
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
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
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股票交易记录。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附件
基本情况
山东汉鑫科技股 山东省烟台高新区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份有限公司 蓝海路 1 号 4 号楼
股票简称 汉鑫科技 股票代码 920092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
刘文义
名称 住所 区******
山东省烟台市高新
烟台凯文投资中
一致行动人名称 一致行动人住所 区马山街道蓝海路
心(有限合伙)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
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竞价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大宗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可多选)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文义
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
披露前拥有权益
普通股持股数量:34,964,800
的股份数量及占
股持股比例:56.3224%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一致行动人:烟台凯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股票种类:人民币
普通股持股数量:3,442,400
股持股比例:5.5451%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文义
股票种类:人民币
本次权益变动
普通股持股数量:34,395,138
后,信息披露义
股持股比例:55.4048%
务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拥有权益的
一致行动人:烟台凯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股份数量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
比例
普通股持股数量:2,852,747
股持股比例:4.5953%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暂不确定
及其一致行动人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完成后,未
是否拟于未来 12
来 12 个月内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
个月内继续减持
一步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是 □ 否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文义
一致行动人:烟台凯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