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大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8 17:20:2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机构功能,提高内部
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充分
发挥审计委员会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
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 1 -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
培训。
            第二章 工作规程
  第五条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审计委员会委员
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审计
委员会委员可视需要要求公司安排对有关重大问题的实地考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工作的时间安排。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
签字。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
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
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
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九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会
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
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 2 -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应当向董事会提
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
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审计委员会形成的上述文件均应在年
报中予以披露。
  第十一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
密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等违法
违规行为发生。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
的沟通,积极为审计委员会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条件。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程未尽事宜或与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行政法规、
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本规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生效。
                            - 3 -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供销大集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