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
的通知》(证监发〔2022〕4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修订)》及相关规定,通过查验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阅财务公司
相关财务报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
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2 月,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
银行金融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0882799490,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
L0191H21100000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 亿元。
法定代表人:熊星明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 C 座 7 层。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财务公司是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情况
㈠法人治理结构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制定了完备规范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
各主体依照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务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
财务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财务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财务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财
务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财务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
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
定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制定财务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向股东报告工作,行使下列职权:检查财务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财
务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财务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股东或董事会提出罢免或解聘的提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行为损害财务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监事列席董事会会
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㈡风险控制体系
财务公司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董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
监事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经营管理层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风险
控制框架为“一个基础,三道防线”,一个基础指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三道防线指
业务调查防线、风险合规审查防线和审计监督防线;制定了与财务公司规模及风险水
平相适应的风险管理政策,确立了合理的风险偏好;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
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和清晰明确的授权体系,前、中、后台能够做到部门和关键岗
位、人员分离;持续健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覆盖财务公司各项业务活动
和管理活动,并定期进行评估、完善,财务公司每年按照监管要求组织各类专项自查
和案件排查,对照财务公司制度对相关业务和管理进行风险排查,从检查情况来看,
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能够得到全面切实的执行;设有独立的风险
管理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评估,
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有效整改。
㈢风险控制主要开展过程
财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
理办法》《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员单位账户与存款业务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
结合财务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完善的结算及资金管理制度,在程序和流程中明确操
作规范和控制标准,及时进行业务处理,双人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
及时反馈,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和账户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守人民银行规定的基
本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财务公司不垫款。
(2)在成员单位对外付款和内部结算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
通过登录集团司库系统或财务公司企业网上银行系统提交指令及通过向财务公司提
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证结算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
全性。
财务公司根据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企业集团
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
地产领域的通知》及《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财务
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完善的信贷管理制度。财务公司实行贷审分离、分级审批、前
后台相互监督、风控审查到位的高效风险控制体系,有效防范了信贷风险。
财务公司设有信贷审批委员会,对财务公司授信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及审批,委员
会由符合风险隔离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主任委员,由符合风险隔离要求的部门负
责人担任委员,并经董事会批准,保证了财务公司授信审批的专业性、合规性、独立
性。在具体授信使用时,财务公司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针对不同的信贷业务品种,
均有详细的管理办法及业务手册,并及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定、业务实
际开展的变化进行调整,确保自身制度与相关规定、业务处理等方面保持一致。财务
公司信贷业务不良率自成立以来一直保持为零,资产质量优良。
财务公司目前主要系统为核心系统,该系统是支撑财务公司主要业务运行的管理
信息系统。其以业界成熟的财司管理系统为基础,按照财务公司业务需求结合监管机
构各类监管指引和管理要求不断完善,强化流程管理功能,重点提高识别处理各类风
险能力,已经形成完善合规的信息系统。在安全管理方面,核心系统已构建完成两地
三中心容灾架构,网络内部署防火墙等安全管理软硬件,持续强化信息安全管理,系
统通过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截至目前核心系统持续安全稳定运行,稳健支
撑财务公司各项业务开展。财务公司管理的集团司库系统通过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
级测评,可以为成员单位提供高效安全的金融服务,能够有效保障支付的安全性和便
捷性。
㈣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并可以根据监管要求和业
务发展不断完善制度和流程,能够促进各项业务合规发展;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
行,风险管理、资金结算、信贷管理、信息科技、内控审计等业务均能按照制度要求
合规办理,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定期汇报至董事会及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整体风险
控制在合理水平。
三、财务公司主要指标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整体经营状况保持良好态势,能够在提供风险
管理、资金结算、信贷管理等业务时,均保持高效运转,不存在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
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的
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监管指标 规定值 评估结果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合并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公司存款余额的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
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和判断,公司认为:
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股东、董事会、监事、各委员会及下设部门能够较好地控制风险,公司未
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不存在违反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财务公司的经营情况稳定,
内部控制到位,财务指标良好,监管指标符合规定,公司与其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
险可控。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