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0 证券简称:亚通精工 公告编号:2025-102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
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
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候选人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
事 4 人、独立董事 3 人。
经公司持股 1%以上股东焦召明先生推荐,提名焦召明先生、付忠璋先生、
姜丽花女士、焦显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
推荐,提名陶然女士、王建军先生、杜波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
查,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焦召
明先生、付忠璋先生、姜丽花女士、焦显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同意提名陶然女士、王建军先生、杜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陶然女士、王建军先生、杜波先生均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证明。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需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及《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将共同组
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
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焦召明先生,196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年 9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莱州亚通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等子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或总经理;另外还兼任莱州亚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烟台卡斯凯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公告日,焦召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8,333,456 股,持股比例约为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莱州亚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
司股票 5,166,234 股,持股比例约为 4.15%。焦召明先生及其子女焦显阳先生、
焦扬帆女士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焦召明先生与其他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
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条件。
付忠璋先生,196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博士,高级工程师。
年 9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分公司副总经理;
造控制中心总监;2010 年 4 月至 2019 年 12 月,历任莱州亚通金属制品集团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付忠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 股,持股比例约为 0.16%,
另持有莱州亚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6 万元份额,莱州亚通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持有公司股票 5,166,234 股,持股比例约为 4.15%。付忠璋先生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
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姜丽花女士,197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任莱州市亚通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 9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莱州亚通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截至公告日,姜丽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 股,持股比例约为 0.16%,
另持有莱州亚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71 万元份额,莱州亚通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持有公司股票 5,166,234 股,持股比例约为 4.15%。姜丽花女士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
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焦显阳先生,1988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
任莱州亚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2012
年 3 月至 2019 年 12 月,历任莱州亚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莱
州亚通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同时兼任亚通重装、亚通模具、济南亚通等子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或总经
理。
截至公告日,焦显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692,364 股,持股比例约为
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 5,166,234 股,持股比例约为 4.15%。焦显阳先生
与其父亲焦召明先生、妹妹焦扬帆女士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
之外,焦显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
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陶然女士,198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本科学历。
担任总经理助理;2018 年 11 月至今就职于中瑞(山东)税务师事务所集团有限
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23 年 5 月至今担任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陶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建军先生,1971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博士研究生,副教授。
技术员,主要从事涡桨类飞机发动机加力燃烧室部分的焊接装配工艺制定和微型
汽车后桥壳体焊接工艺开发;2003 年 9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上海邮政通用技术
设备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师,主要从事大型自动分拣设备的机电系统设计;2005
年 8 月起担任上海邮政通用技术设备公司电气技术部副总工程师;2006 年 12 月
至今任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自动化系教师,主要从事教学、
科研、指导研究生和指导学生科技实践以及竞赛活动;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
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王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杜波先生,197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武警烟台市边防支队、山东平文律师事务所、山东诚功律师
事务所,2022 年 6 月至今担任山东诚功(莱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截至公告日,杜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