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卡莱特
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莱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卡莱特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2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1,7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96.00 元。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63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76,733,152.98 元(不含增值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55,266,847.02 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
验字第 61647772_H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
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
序 计划投资 累计实际 投资进度
项目名称 集资金金
号 总额 投入金额 (%)
额
LED 显示屏控制系统及视频处理设备扩
产项目
合计 83,106.65 83,106.65 38,265.37 -
注:以上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以及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
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用状态的日期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并调整内
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营销服务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变更实施方式并调整
内部投资结构。公司变更项目实施方式,成都、西安、武汉地区原计划通过购置办公场
所建设营销服务及产品展示中心,变更为租赁场地,同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将场
地购置费调整为人员薪酬、场地租赁费等。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新增实施主体
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调整“营销服务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
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新增马尼拉、吉隆坡、首尔等 7 地为实施地点,同时调整项
目内部投资结构,调减部分场地租赁费、装修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等,增加了部分人员
薪酬、市场推广费用及其它实施费用等。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调整“营销
服务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新增悉尼、马德里、奥兰多等 8 地为实施
地点。
因相关费用需要在日常营销活动中逐步使用,且部分新增营销网点尚未达到预期可
使用状态,导致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缓。公司综合考虑项目实际建设
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及不可预期因素的影响,结合当前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
司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适时控制投资节奏,谨慎进行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募
集资金的投入决策,以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运用,因此项目投资进度不及
预期。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进度、周期及资金使用安排,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
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 2025
年 12 月 1 日延后至 2027 年 11 月 30 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
期未改变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
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募
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
期。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
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苏丽萍 张坚柯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