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0 证券简称:国科恒泰 公告编号:2025-076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
控制审计等工作,聘期 1 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
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为 11 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
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
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3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梁志刚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 10 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树新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质,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石百慧女士,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2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
况。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期审计费用 190.0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100.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 20.00 万元、子公司审计报告费用 70.0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
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
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审查,查阅了信永中和
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资料,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
断,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选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信永中和满足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专
业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
期货执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请
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
计等工作,聘期为 1 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从事
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
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其为
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