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轲先生、刘刚先生、韩映
辉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及《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
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
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陈轲先生获得会计学博士学位,
担任会计学教授,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以会计专业人士身
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条件。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陈轲先生、刘刚先生、韩映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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