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5-090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南”)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
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东南与债权人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办理各类融资
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本次保证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丽支行(以下简称
“建行天津东丽支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天
津东南与债权人建行天津东丽支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保
证担保,本次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担保额度不超过 335,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
度不超过 470,0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
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孙)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
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
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孙)公司因业
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
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对各子公司提供
担保事宜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调剂,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 月 2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为下属公司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 805,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
度。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701,900 万元,公
司对浙江东南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23,000 万元,对天津东南提供担保剩余
可用额度为 19,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涉及的被担保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浙江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17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 428 号
法定代表人:沙学勇
经营范围:钢结构、板材设计、制造、安装及工程承接,建筑工程施工,建
筑材料的销售。
股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4,003.81 62,972.03
利润总额 4,140.21 5,261.72
净利润 3,615.41 4,715.65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9,969.41 137,874.60
负债总额 71,100.35 92,620.95
净资产 48,869.06 45,253.65
资产负债率 59.27% 67.18%
(二)被担保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 8 月 30 日
注册资本:18,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十四道 31 号
法定代表人:朱乾
经营范围:钢结构、网架及配套板材的设计、制造、安装;建筑工程施工、
安装;承接与以上相关的土建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193.80 47,159.53
利润总额 2,131.14 4,419.87
净利润 1,958.45 3,968.56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3,038.63 92,838.76
负债总额 22,658.41 34,416.99
净资产 60,380.22 58,421.78
资产负债率 27.29% 37.07%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债务人:浙江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5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6 年 8 月 19 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
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
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丽支行
债务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5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年 11 月 7 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
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
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
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
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
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
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
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浙江东南、天津东南融资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
金需求,被担保人浙江东南、天津东南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具有良好的
偿债能力,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
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
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7.35%,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