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7 证券简称: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0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于2025年1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无委
托他人出席情况。其中公司董事周建旗先生、 叶文亦先生及独立董事丁洁民先生、尹擎先
生以及张美贤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李涛先生主持。
(五)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第四届董事会原董事长李涛先生辞任董事长并留任董事,周建旗先生已经
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投票选举产生为新任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决定选举周建旗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长;李涛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项议案进行预先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提交本次
董事会的审核意见:鉴于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补选的董事周建旗先生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投票选举产生。本次公司拟选举周建旗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长、李涛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
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组成委员的议案》
鉴于近期多位董事辞任及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公司已完成
相关董事的补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围绕企业的战略目标,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决定
对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组成委员进行如下调整:
女士不再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原主任委员丁洁民先生调整为公司现任董事长周建
旗先生;原委员李涛先生不变;原委员霍文营先生调整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丁洁民
先生。
原委员霍文营先生调整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美贤先生;原委员管庆松先生调整为
公司现任董事叶文亦先生。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美贤先生;原委员杨向东先生调整为公司现任董事周建旗先生。
张美贤先生;原委员徐毅先生调整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尹擎先生;原委员李涛先生
调整为公司现任董事张雪女士。
调整后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组成委员表如下: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 周建旗 委员 丁洁民 李涛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尹擎 委员 张美贤 叶文亦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 丁洁民 委员 张美贤 周建旗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 张美贤 委员 尹擎 张雪
上述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项议案进行预先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提交本次
董事会的审核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围绕企业的战略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需要,本次公司拟
对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组成委员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
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至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拟提名聘任
的李涛先生、吴卫华先生、海书瑜先生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经与会委员审议,同意
提名李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吴卫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海书瑜
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决定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全体董事经审议,一致同意聘任李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吴卫华先生担任公
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海书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内容详见 2025 年 11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项议案进行预先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提交本次
董事会的审核意见: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三)《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