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5-33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审亚太”)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改
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人员信息:截至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93 人,截至 2024 年度末注册
会计师人数 482 人,截至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 180 余人
(7)业务信息:2024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70,397.66 万元,2024 年度
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8,203.21 万元,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
计收费总额 6,069.23 万元。
(8)主要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家。
职业风险基金 2024 年度年末数:8,510.76 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
审亚太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待审理的诉
讼案件如下:
诉讼
序号 诉讼地 诉讼案由 被告 案情进展
金额
黑龙江 公准肉食 人 民 15 个机构及个人, 一审开庭判决无赔付责任后,部
省哈尔 品股份有 币 约 要求中审亚太会计 分原告上诉,并于 2024 年 5 月
级人民 券虚假陈 万元 通合伙)承担连带 毕,2025 年 5 月 28 日二审判决
法院 述纠纷 责任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中审亚太承做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
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莘延成
审亚太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3 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具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从业经验,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筠
审亚太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静,于 2006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12 月
开始在本所执业、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
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 7 家上市公司及 26 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莘延成、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筠及质量复核人员陈静近三年
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莘延成、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筠及质量复核人员陈静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
素,并根据河钢资源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
的收费标准确定。2025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6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40 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为公司提供了 2024 年审计服务,对公司出具
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在聘任期内,中兴财光华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
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公司与中兴财光华的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
规定。公司以邀请招标方式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公开选聘,依据招标结果,公
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审亚太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
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
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方式、
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予以确认,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选聘文件认
真审查,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
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
求,公司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
请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