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0 证券简称:阳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5-054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 2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
召集,董事长杨涛先生线上出席本次会议不便主持,由过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
选公司董事蒋广成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8 人,代表股份 34,864,514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11.27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9,300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0.00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6 人,代表股份 34,835,214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11.2667%。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人,代表股份 1,306,85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2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 125 人,代表股份 1,306,85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227%。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07,7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7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950,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977%;反对 34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075%;弃权 1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48%。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483,0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925,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077%;反对 34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545%;弃权 3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34,485,0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927,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607%;反对 34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545%;弃权 3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34,483,0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1%。
表决结果:同意 34,483,0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1%。
表决结果:同意 34,482,0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7%。
表决结果:同意 34,484,0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0%。
表决结果:同意 34,484,0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0%。
表决结果:同意 34,483,0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程俊鸽、熊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
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