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6 证券简称:寒武纪 公告编号:2025-074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1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25 号北京丽亭华苑酒店鸿运
二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0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72,076,900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4.5269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 36,600 股,不享有股东
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
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聘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周慧琳律师、徐发敏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66,672,556 98.0136 5,395,375 1.9830 8,969 0.0034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66,477,903 97.9421 5,582,514 2.0518 16,483 0.0061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66,114,533 97.8085 5,955,702 2.1889 6,665 0.0026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66,096,895 97.8020 5,963,722 2.1919 16,283 0.0061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66,492,142 97.9473 5,578,093 2.0501 6,665 0.0026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66,493,301 97.9477 5,578,593 2.0503 5,006 0.002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66,486,046 97.9451 5,583,614 2.0522 7,240 0.0027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66,491,515 97.9471 5,578,794 2.0504 6,591 0.0025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
议案 席会议有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表决权的比 当选
例(%)
关于选举陈天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金晓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新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少礼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叶淏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 席会议有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表决权的比 当选
例(%)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寿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思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 比
议案
议案名称 票 例 票 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数 ( 数 (
%) %)
关于选举陈天石先生为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金晓光先生为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新宇先生为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少礼先生为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叶淏尹女士为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胡燏翀先生为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寿双先生为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思义先生为
董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周慧琳、徐发敏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