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赛微电子
股票代码:30045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 1 号职工之家 C 座 21-23 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2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 15 号》及相
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
披露义务人在赛微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赛微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
资者注意。
目 录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二、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赛微电子、公司 指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
指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路基金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除非特指,则均为人民币单位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 15 号》 指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 张新
注册资本 9,872,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440918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26 日
经营期限 2014 年 9 月 26 日至 2029 年 9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 1 号职工之家 C 座 21-23 层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经营范围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股东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亿元) 持股比例
合计 987.2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的第一大股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根据工商披露信息,国家集成电路基金董事及主要
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张新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长、总裁
唐雪峰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严剑秋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李国华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程驰光 男 中国 武汉 否 董事
杨高峰 男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
范冰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秦斌 男 中国 北京 否 监事会主席
卢伟 男 中国 北京 否 监事
徐阳华 男 中国 北京 否 监事
高洪旺 男 中国 北京 否 监事
宋颖 女 中国 北京 否 职工监事
徐倩 女 中国 北京 否 职工监事
张春生 男 中国 北京 否 副总裁
黄登山 男 中国 北京 否 副总裁
韦俊 男 中国 北京 否 副总裁
杜丹 女 中国 北京 否 副总裁
张建华 男 中国 北京 否 副总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赛微电子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持股比例
国微控股 9.23%
安路科技 5.73%
中微公司 10.94%
通富微电 6.67%
华大九天 8.34%
芯原股份 6.60%
德邦科技 13.65%
燕东微 6.08%
中电港 6.00%
盛科通信 14.60%
泰凌微 6.93%
沪硅产业 17.75%
拓荆科技 19.57%
中巨芯 26.40%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基金退出需要减持公司股份及公司总股
本变动造成的持股比例被动变化。
二、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视市场
情况及自身退出需要择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股份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比例被动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赛微电子 46,506,369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 13.7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即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有赛微电子 36,610,55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86%。本次权
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当时总股本 占当前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例
国家集成
合计持有股份 46,506,369 13.75% 36,610,556 4.999986%
电路基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36,610,556 4.999986%
有限售条件股份 46,506,369 13.75% -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赛微电子股份的权益变动情况
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
如下:
露义务人认购股份 46,506,369 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达 338,319,108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 46,506,3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75%。
股增加至 641,898,58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由 46,506,369 股增加至
由 641,898,580 股减少至 639,121,537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为
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310,000 股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729,979,072 股增
加至 733,289,072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 12.05%。
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 1,271,062 股登记完成,公司总
股本由 733,289,072 股增加至 734,560,134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
释为 12.03%。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后持股数 减持后持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当时总股本
(股) 例 量(股) 股比例
国家集成电 2023 年 5 月 16 日
路基金 -2023 年 5 月 18 日
由 734,560,134 股减少至 733,497,134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为
月 2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7,334,971 股,持股比例下降
减持数量 减持后持股 减持后持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当时总股本
(股) 数量(股) 股比例
国家集成电 2023 年 8 月 29 日
路基金 -2023 年 11 月 2 日
本由 733,497,134 股减少至 732,213,134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至 10.06%。
月 2 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8,724,631
股,持股比例下降 1.19%。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变动情况如下(公告编号:
减持数量 减持后持股 减持后持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当时总股本
(股) 数量(股) 股比例
国家集成 2024 年 11 月 7 日 集中竞价和
电路基金 -2024 年 12 月 2 日 大宗交易
月 29 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7,733,698
股,持股比例下降 1.06%。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变动情况如下(公告编号:
减持数量 减持后持股 减持后持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当时总股本
(股) 数量(股) 股比例
国家集成 2024 年 12 月 20 日 集中竞价和
电路基金 -2025 年 7 月 29 日 大宗交易
的 0.87%。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变动情况如下(公告编号:2025-083):
减持数量 减持后持股 减持后持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当时总股本
(股) 数量(股) 股比例
国家集成 2025 年 7 月 30 日
电路基金 -2025 年 9 月 22 日
月 24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7,836,718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07%。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变动情况如下(公告编号:2025-095):
减持数量 减持后持股 减持后持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当时总股本
(股) 数量(股) 股比例
国家集成 2025 年 9 月 23 日
电路基金 -2025 年 11 月 24 日
月 27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6,427,78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88%。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减持数量 减持后持股 减持后持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当时总股本
(股) 数量(股) 股比例
国家集成 2025 年 11 月 25 日
电路基金 -2025 年 11 月 27 日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
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赛微电子 36,610,556 股,均
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赛微电子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
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前述披露的信息外,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买卖赛微电子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张 新
第八节 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及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上市公司住所及深交所查阅:
联系人:张阿斌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A 座 2607 室、北京市北京经
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八街 21 号院 1 号楼
联系电话:010-8225210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
股票简称 赛微电子 股票代码 300456.SZ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称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 46,506,369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13.75%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持股数量:36,610,556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8.75%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 2019 年 2 月至 2025 年 11 月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及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
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不适用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 否 √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不适用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不适用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不适用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张 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