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
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
稳定发展和目标的实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公司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三条 公司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四条 按照公司目标的不同对风险进行分类,公司风险分为:战略风险、经营风险、财
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1)财务报告失真风险。没有完全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和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没有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导致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
不及时。
(2)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导致公司的资产如设
备、存货、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变现能力的降低或消失。
(3)舞弊风险。以故意的行为获得不公平或非正当的收益。
响合规性目标实现的因素。
第五条 按风险能否为公司带来盈利机会,风险可分为纯粹风险和机会风险。
第六条 按照风险的影响程度,风险分为一般风险和重要风险。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分(子)公司、控股公司。
第二章 风险管理及职责分工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为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审计监察部和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为风
险管理第二道防线;董事会及股东会为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
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在风险、控制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项目组识别、分析相关业务流程的风险,确定风险反应方案。
设计并记录相关控制,根据风险管理的要求,修改完善控制设计,包括:适时建立控制管理制
度,按照规定的方法和工具描述业务流程,适时编制风险控制文档和程序文件等。
控制缺陷改进意见并予以实施。对于重大缺陷和实质性漏洞,除向部门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外,
还应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反馈情况,以便公司监控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
第十条 分(子)公司、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和职责分工的设置,分别参照上述第八条、
第九条的规定制定。
第三章 风险管理初始信息的收集
第十一条 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与公司风险和风险管理相关的内部、外部初始信息,包
括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应把收集初始信息的职责分工落实到各部门及分(子)公司、控股公
司。
第十二条 在战略风险方面,广泛收集国内外公司战略风险失控导致公司蒙受损失的案例,
并收集与公司相关的宏观经济政策、技术环境、市场需求、竞争状况等方面的重要信息,重点
关注本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投融资计划、年度经营目标、经营战略,以及编制这些战略、规
划、计划、 目标的有关依据。
第十三条 在财务风险方面,广泛收集国内外公司财务风险失控导致危机的案例,收集与
公司获利能力、资产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指标的重要信息,重点关注成本核算、资
金结算和现金管理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第十四条 在经营风险方面,广泛收集国内外公司忽视市场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公司
蒙受损失的案例,收集与公司产品结构、市场需求、竞争对手、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等方面的重
要信息,对现有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操作运行情况的监管、运行评价及持续改进,分析公司风
险管理的现状和能力。
第十五条 在法律风险方面,广泛收集国内外公司忽视法律法规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
公司蒙受损失的案例,收集与公司法律环境、员工道德、重大协议合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等
方面的信息。
第十六条 公司对收集的初始信息应进行必要的筛选、提炼、对比、分类、组合,以便进
行风险评估。
第四章 风险评估
第十七条 公司风险评估主要经过确立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接受程度、目标制定、风险识
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反应等五个基本程序来进行。
第十八条 确立公司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接受程度是公司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
中的风险为特征的公司共有的信念和态度。公司实行稳健的风险管理理念,对于高风险投资项
目采取谨慎介入的态度。
将风险接受程度分为三类:“高”“中”或“低” 。公司从定性角度考虑风险接受程度,整体上讲,
公司把风险接受程度确定为“低”类,即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采取谨慎的风险管理态度,可
以接受较低程度的风险发生。公司的风险接受程度选择也与公司的风险管理理念保持一致。
第十九条 目标制定是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对策的前提。公司必须首先制定目标,
在此之后,才能识别和评估影响目标实现的风险并且采取必要的行动对这些风险实施控制。公
司目标包括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合规性目标和财务报告目标四个方面。目标确定必须符合国
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计划,符合深交所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
第二十条 风险识别就是识别可能阻碍实现公司目标、阻碍公司创造价值或侵蚀现有价值
的因素。公司可以采取问卷调查、小组讨论、专家咨询、情景分析、政策分析、行业标杆比较、
访谈法等识别风险。
第二十一条 风险分析主要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公司目标的影响程度两个角度来分
析。风险分析方法一般采用定性和定量方法组合而成。在风险分析不适宜采取定量分析的情况
下,或者用于定量分析所需要的足够可信的数据无法获得,或者获取成本很高时,公司通常使
用定性分析法。公司对风险进行分析,确认哪些风险应当引起重视、哪些风险予以一般关注,
对于需要重视的风险,再进一步划分,分别确认为“重要风险”与“一般风险” ,从而为风险对策
奠定基础。
风险的重要程度的判断主要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来确定的。
定为一般风险。
险确定为重要风险。
第二十二条 风险对策。公司在进行风险分析后,应该根据风险分析结果,结合风险发生
的原因选择风险应对方案:规避风险、接受风险、减少风险或分担风险。
停止向一个新的地理区域市场扩大业务,或者出售公司的一个分支。
险一般涉及大量的日常经营决策。
法包括购买保险产品、实施期货的套期保值交易或者将某一活动外包。
方案时,公司应考虑以下因素:
(1)风险应对方案对风险可能性和风险程度的影响,风险应对方案是否与公司的风险容忍
度一致。
(2)对方案的成本与收益比较。
(3)对方案中可能的机遇与相关的风险进行比较。
(4)充分考虑多种风险应对方案的组合。
第五章 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风险应对策略,针对各类风险或每一项重大风险的实际情况适时制
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方案一般应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所需的组织领导,所涉及的管理
及业务流程,所需的条件、手段等资源,风险事件发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以及
风险管理工具。
第二十四条 根据经营战略与风险策略一致、风险控制与运营效率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则,
公司适时制定风险解决的内控方案,针对重大风险所涉及的各管理及业务流程,制定涵盖各个
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要把关键环节作为控制点,采取相应
的控制措施。
第二十五条 公司制定合理、有效的内控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度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超越授权做出风险性决定;
线、负责处理报告的部门和人员等;
度、必备文件以及有权批准的部门和人员及其相应责任;
单位、岗位、人员应负的责任和奖惩制度;
的对象、内容、方式和负责审计检查的部门等;
挂钩;
急预案,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控制措施;
主导、公司主管部门牵头、公司法律顾问提供业务保障、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责任体
系。完善公司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备案管理制度。
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和稽核检查等职责。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
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对其应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
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按照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风险管理解
决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章 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二十七条 公司建立贯穿于整个风险管理基本流程,连接各上下级、各部门和业务单位
的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渠道,确保信息沟通的及时、准确、完整,为风险管理监督与改进奠定基
础。
第二十八条 公司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应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检验,及时发
现缺陷并改进,其检查、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公司风险管理职能部门。
第二十九条 公司审计监察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能否按照有关规定
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监督评价报告应直接报送董事会或董事会下设
的审计委员会。此项工作也可结合年度审计、任期审计、离任审计或专项审计工作一并开展。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