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5-225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8,000 万元
担保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39,4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与华
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 "华夏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保证
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陕西步长")与华
夏银行西安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 8,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年度)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9.2 亿元的综合融资额度。上述融
资事项如需采用保证或抵押等担保方式,担保额度不超过 69.2 亿元人民币,其
中,对本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 260,000.00 万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
上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 362,000.00 万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为 70%
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 70,000.00 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
担保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在年度
预计额度内,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
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
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和 2025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预计新增
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年度)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24)。
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授权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赵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400694942958R
成立时间 2009 年 11 月 19 日
注册地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步长路 16 号
注册资本 贰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中草药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经营范围
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
项目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410,820.26 394,495.17
负债总额 312,152.26 298,610.91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净额 98,668.00 95,884.26
营业收入 207,712.71 286,013.19
净利润 32,783.74 33,353.23
资产负债率 75.98% 75.69%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保证人)为陕西步长(债务人)与华夏银行西安分行(债权人)签订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 8,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一)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
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法规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
务提前到期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三年;
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三)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
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
公证费、律师费等华夏银行西安分行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
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四)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陕西步长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
及长远发展,该担保的履行对公司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有积极作用。被担保企业具
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该项担保风险
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实施有效
控制,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履约能力,风险可控;提供担保亦是公司
合并范围内基于业务拓展需要的合理配置,主要为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
营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