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格兰
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希通信”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康希通信首
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2 号)同意注册,并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
希通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368 万股,并
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 42,448 万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73,713,3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0403%,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为 50,766,6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59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4
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或自本人/本企业取得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以孰晚者为准),该部分限售股股
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2,713,205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0.6392%。现限售
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因 2025 年 12 月 7 日为非交
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
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康希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康希通
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关于其
持有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上市申报前 12 个月新增股东:平阳芮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赵子颖、林杨承诺如下: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以孰晚者为准),本人/本企业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本企业
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规
定被修订、废止,或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的流通限制或减持届时另有规定的,本人/本企业将严
格遵守该等规定。
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股东上海海望知识产权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2022 年 12 月 7 日前
持有的 233.0373 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90.1996 万股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
(以孰晚者为准),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前述规定被修
订、废止,或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对股份的流通限制或减持届时另有规定的,本企业将严格遵守该等规
定。
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份数量为 2,713,2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本企业取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以孰晚者
为准)。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8 日(因 2025 年 12 月 7 日为非交
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占 剩余限售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本比 股数量
号 数量(股) 通数量(股)
例 (股)
上海海望知识产权股权投资
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平阳芮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2,713,205 0.6392% 2,713,205 0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
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康希通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