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5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1 月 27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新康路 889 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12.395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大会主持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选举,由
董事耿卫东先生主持,投票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先生、师文林先生、彭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2,911,317 78.5024 16,990,301 21.2009 237,700 0.2967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
股票股东会
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
期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吴焕焕、程思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
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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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