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天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7 18: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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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天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三维天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行了审慎
核查,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5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35.00 万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30.2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591.8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037.8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51,553.96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B11570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质量大数据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7,922.49        17,922.49
数据资产管理智能化升级项目             17,225.25   17,225.25
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318.33   10,318.33
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4,565.52    4,565.52
       合计                 50,031.59   50,031.5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553.96万元,扣除前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1,522.37万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 用 超募资金 450.00万元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4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56%,
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超募资金累计使用1,350.00万元,剩余
超募资金共计172.37万元(不含利息)。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
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72.3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用于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1.32%,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不超过30%,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
动。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并距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间隔12个月后实际实施。
  另外,该账户自2021年12月开户后,亦同时存储公司“质量大数据平台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募投项目资金17,922.49万元。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次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质量大数据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4年5月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
  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该账户结余尚未转出的利息共计316.69万
元(含超募资金利息)。其中,按照该账户最高利息率测算,超募资金产生的
利息不超过78.26万元。即本次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及超募资金利息
共计250.63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6.46%,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出所有利息并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销户完成后,公司、保荐机
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
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
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
规则。公司超募资金的取得日期为2021年12月,因此,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
金的相关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
  (一)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
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二)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
金总额的30%。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最
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
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72.37 万元及
该账户结余未转出利息 316.69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占超募资金总
额的比例为 11.32%,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占超募资金
总额的比例不超过 30%,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
执行。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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