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5-090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楼 7 楼会议室。
议,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该现场会议由董事谢子敬先生主持。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共 266 人,代表股份 566,226,668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和中小股东授
权代表共 264 人,代表股份数 79,967,468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223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数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62 人,代表股份数 78,229,299 股,
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662%。
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提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 565,966,13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9.9540%;反对 240,23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79,706,9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742%;反对 240,2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
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004%;弃权 2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54%。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李荣律师、武博闻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