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0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1 月 27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 12 号株冶集团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63.0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过半数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谈应
飞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
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29,086,314 100 0 0 0 0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董事的议案
(彭曙光)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 1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参会股东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冶炼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同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
关联股东;本次参会股东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有效表决权
全部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徐成颉、李峰云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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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