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
市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司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融资和日常经营所需事项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8,950 万元。上述担保的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
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近日,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宁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南宁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
公司(以下简称“百跃农牧”)为公司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全资子公司为上市
公司担保额度以内,且百跃农牧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无需履行
其他审批程序。
公司全资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担保余额和可用担保额度在本
次担保前后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已审批 已使用 剩余可使用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实际担保余额 实际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公司全资
公司 37,385.69 37,385.69 88,950 53,950 35,000
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 年 4 月 19 日
注册地点:广西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奉强
注册资本:34,636.2262 万元
经营范围:对农业、渔业、食品加工业、环保业、教育文化
产业、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服务业的投资;生产、加工及销售:
配合饲料、饲料原料(包括鱼粉、鱼油、豆粕、菜粕等);研究
开发生物技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畜禽养殖与销售(具体项目
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对水产品养殖及加工技术的研究与开
发;互联网信息服务(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企业
策划、咨询服务;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除国家专项规定外);计
算机软件开发;场地租赁;普通货运(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
的为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
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方百跃农牧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单体)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60,333,380.18 2,747,883,332.97
负债总额 1,879,457,537.23 1,655,082,255.15
银行贷款总额 1,403,313,522.53 874,892,360.62
流动负债总额 1,086,149,829.17 1,207,764,547.09
非流动负债合计 793,307,708.06 447,317,708.06
净资产 1,080,875,842.95 1,092,801,077.82
营业收入 244,213,474.58 282,734,140.66
利润总额 -24,497,041.61 -12,222,973.81
净利润 -21,812,874.08 -17,580,923.76
或有事项:无;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百跃农牧与华夏银行南宁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公司与华夏银行南宁分行自 2025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6 年 8 月
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
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
律师费等乙方(债权人,即华夏银行南宁分行,下同)为实现债
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
定日时,甲方(保证人,即百跃农牧,下同)对该笔债务承担保
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
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
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
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
保,则垫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
供担保,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作为被担保人资信良
好,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事项风险可
控,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能力,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
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
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
为 54,400 万元(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的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余额为 58,265.69 万元
(含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金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4 年 12 月 31 日)43.80%;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4 年 12 月 31 日)0.00%。
除前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