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5-084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根据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计划和实际经营
需要,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设备
资产售后回租、直租等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 60,000.00 万元。
融资租赁事项的相关额度、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
订的协议为准。该融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保证公司融资计划顺利实施,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20,000.00 万
元,为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30,000.00 万
元。担保申请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和 2025 年 5 月 17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6)和《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5)。
二、担保进展情况
据上述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和远
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特气”)与厦门象屿商业保理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象屿”)及深圳象屿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深圳象屿”)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提供担保,并根据实际放款安排为潜江特气
提供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上述实际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交易对方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伟滨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区屿南四路3号C栋9
层04之十二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6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8W126H9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厦门象屿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厦门象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法定代表人:陈伟滨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2003号华嵘大厦701
注册资本:7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9612156D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从事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许可经营项目:
无。
关联关系:深圳象屿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深圳象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验检测服务、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
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食
品添加剂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20.69%。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150,951.13 131,803.37
负债总额 112,300.78 93,993.17
净资产 38,650.35 37,810.20
营业收入 57,677.56 53,561.21
利润总额 -2,290.22 -1,354.76
净利润 -1,621.80 -879.16
资产负债率 74.40% 71.31%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潜江特气前期已与厦门象屿、深圳象屿签订了有关担保协议及保理协
议,公司为潜江特气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金额需根据实际融资金额确定。相关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保理商1:厦门象屿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保理商2:深圳象屿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保理申请人: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授信期限:12个月(2025年11月24日至2026年11月23日)
债权人1:厦门象屿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人2:深圳象屿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杨涛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各具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债权人
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某一具体债务提前到期的,则该具体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
具体债务提前到期日之日起三年。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保理
融资本金、利息(含保理融资期间利息、罚息等,下同)、管理费、服务费、手
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电子签约服务认证费、债权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一
切费用,以及债务人及/或保证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
给付金钱义务而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
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而应当支付的迟延履行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五、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 267,136.15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70.56 %。公司不
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
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