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6 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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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
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
出席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
一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
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不再
设置监事会,《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
章程》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等相关条款不再适用,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
废止。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章程》备案等全部相关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
“巨潮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及制定了
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并对下列子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结果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
         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
         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
         案》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
         议案》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
         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
         议案》
         《关于修订<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
         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
         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次修订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累积投
票制度实施细则》更名为《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
管理制度》更名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更名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
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及相关制度全文。
  本议案的子议案 2.01-2.09、2.22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其中子议案 2.01、2.02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审计费
用为人民币 175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7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五)15:00 在福州市海西科技园高新
大道 3 号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06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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