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以现场加视频的方式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施华
先生、张路先生、曹诗男女士、林钟高先生、柯荣富先生视频参会,姜志军先生、李
岩先生、宋洪军先生、张忠民女士现场参会),公司 3 名监事、董事候选人邹昊先生、
独立董事候选人薛军先生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
条款,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
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
则的公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五项治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
管理办法》等五项治理制度。该五项治理制度以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为前提。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制定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制定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该制度以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
为前提,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
认可,董事会同意推选邹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选薛军先生为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两位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的余期。
经查询诚信档案,两位候选人均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报上海证券
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以上候选人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
选举采取非累积投票制,即每位候选人作为单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并以修订后
的公司《章程》生效为前提。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
心 A 座 19 层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候选人简历
邹昊先生,1983 年 9 月出生,工学学士。
曾任职于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波士顿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和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至今任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稽
核监察部高级稽核经理、风险管理部高级风险管理经理,现任企划部高级项目经理,
兼任平安壹钱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
邹昊先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薛军先生,1974 年 11 月出生,法学博士。
曾任职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法院,自 2005 年起在北京大学任教,现任北京大学法
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
司、巨星传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力鸿检验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薛军先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