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25-081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进一步盘活公司资
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
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民德电子(丽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德(丽
水)”)拟以存量机器设备售后回租或以新购机器设备直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申请总租金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3 亿元(含人民币 3 亿元)的融资。为保证上述融资租赁事项的顺利实施,
公司拟为民德(丽水)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人民币 3 亿元(含人民币 3 亿元)的
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担保的具体数
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租赁公司签订的最终租赁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亦以
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的最终租赁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13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
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以及 2025 年 8 月 28 日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5-056)。
近日,民德(丽水)与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
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以售后回租的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人
民币 10,000 万元,融资期限 36 个月,自起租日连续计算。对于该业务,由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浙江广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芯微电子”)以及民德(丽
水)法定代表人谢刚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民德(丽水)以本次售后回
租设备提供抵押担保以及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公司、民德(丽水)与越秀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事项在公司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日用器皿及日用杂货批发;家用电器批发;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即申请《医疗
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才可经营的医疗器械”,包括第三类医疗器械和需申请《医
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方可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
三、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的约定为准
占有和使用。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全部履行完毕合同约定义务,且承租人支付
租赁物留购价款后,即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号楼 11 层-313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销售代理;电
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98,231,332.10 610,291,719.09
负债总额 195,099,787.98 204,914,793.8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57,962,500.42 148,176,384.91
流动负债总额 57,217,287.56 45,998,930.34
净资产 403,131,544.12 405,376,925.27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7,787,610.61 43,141,592.92
利润总额 1,699,939.44 2,993,841.54
净利润 1,274,954.58 2,245,381.15
五、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谢刚
下应收租金总额及其他应付款项,其他应付款项均指依据《融资租赁合同》约定
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
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如租赁物取回、保管及处置费用、诉讼费、保全费、
执行费、律师费、交通费和通讯费等)
三年止。
(二)设备抵押合同
同项下应收租金总额及其他应付款项,其他应付款项均指依据《融资租赁合同》
约定抵押人应向抵押权人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
抵押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如租赁物取回、保管及处置费用、诉讼费、
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交通费和通讯费等)。
(三)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同项下应收租金总额及其他应付款项,其他应付款项均指依据《融资租赁合同》
约定出质人应向质权人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质
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如租赁物取回、保管及处置费用、诉讼费、保全
费、执行费、律师费、交通费和通讯费等)。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经审议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
为 129,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实际已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
保)为 38,461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37.74%,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
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
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