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目 录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3 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3 日(星期三)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
二、会议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 68 号一楼 101 会议室
三、主 持 人:徐旭东
四、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五、议程及安排:
(一)股东及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介绍到会人员、会议注意事项及推举计票人、
监票人;
(三)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四)现场投票表决及股东发言;
(五)监票人宣布现场投票结果;
(六)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八)现场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发表见证意见;
(九)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在股东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正
常程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
等权利,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共同维护好股东
会秩序。
三、股东(代表)在大会上有权发言和提问,有发言意向的股东(代表)
报到时向工作人员登记,由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股东(代表)发
言,并安排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每位股东(代表)的发言请不
要超过五分钟,发言内容应当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四、本次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
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本次股东会共审议 1 项议案。
六、会议议案详见本会议资料,议案附件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披
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的公告等。
七、议案表决后,由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
行摄像、录音、拍照。
九、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接
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议案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公司已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实施完成了“升 24 转债”的赎回,
该可转债已自 2025 年 11 月 14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在本次实施上述可
转债赎回的过程中,有大量可转债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升 24 转债”在法定时限
内转为公司股份。本次实施完成“升 24 转债”的赎回后,公司总股份数增加了
注册资本将由 953,316,329 元增加至 1,155,708,556 元。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53,316,329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股 ,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1,155,708,556 股 ,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及《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2025 年 11 月修订)。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现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