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89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发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
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张松旺、常成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人民币现金。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和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
价格予以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 4.22 元/股调整为 4.16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公司 43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
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拟按照《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因个人在本次激励对象范围内,存在关联关系,关联人赵庆福、李良伟、孙
绍斌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