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厦
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
规定,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
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拟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向股东会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
如下意见:
本次公司董事会推荐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玉珍女士,其推荐程序及任职资
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会选举。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