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神教育: 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5 18: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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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豆神教育     公告编号:2025-039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
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所”);
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致同所”);致同所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
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发展需要及审计服务需求,经评估及审慎筛选,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00093
  截至 2024 年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150 名,注册会计师 887 名,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04 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1.07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8.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8.05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12 家,收费总
额 1.25 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35 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
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
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
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
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
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60%
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
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
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
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
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
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
督管理措施 47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纪律处分 3 次;5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28 次、自律监
管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5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敖都吉雅,200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 12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11 月开始
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思远,2023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 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 年 9 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 年 1 月
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
律监管措施情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日       处理处罚
序号    姓名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期          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行政监管
                           措施
                                    管局           底稿检查警示函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报表审计费用 80.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00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
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具体费用金额,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大华所的实
际工作情况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最终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审计机构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致同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 1 年审计服务。公司不存在已委
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董事会在聘用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时,经审慎筛选,综合考虑公司业务
发展需要和审计服务需求,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分别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
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为
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且其诚信状
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
  (三)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
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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