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5 18: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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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公告编号:2025-162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25日(星期二)14:00在甘肃省酒泉市解放路290号本公
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5日9:15起至2025年11月25日15:00止。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浩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94人,代表股份389,898,533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8.13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80,164,4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8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6人,代表股
份9,734,0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2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6人,代表股份9,734,047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95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6人,代表股份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386,068,3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03,0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5,903,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522%;反对 3,527,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344%;弃权 303,0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黄国芳律师、苗丽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司二〇二五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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