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软件: 财务管理制度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5 1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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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
务工作,使公司的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允地处理会计事项,以促进
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公司法》明确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
况及公司对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各分、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条 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
公司及子公司及分公司、办事处应根据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规、准则的规定,并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基础财务工作制度。
  第五条 公司应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
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实现经济责任制等其他内部管理制度奠定
基础。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系
  第六条 财会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和职责
位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
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
理负责。
算工作;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按规定的任职条件聘用或解聘。
作相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部门财务经理和会计人员;财务部根据会计业务
设置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
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务处理等工作,财务
部应建立岗位责任制,以满足会计业务需要。
  (1)全面领导、组织、协调整个公司财务会计工作,依照《会计法》、公司
有关规章及总经理的授予权限行使职责;
  (2)严格执行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监督;
  (3)建立、完善公司财务会计工作体系,合理配备财务人员,组织财务人员
培训,考核财务人员工作业绩,提报公司奖惩;
  (4)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编制公司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
方案;
  (5)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及时、准确,
审核公司对外财务报告,并在财务报告上签字;
  (6)组织财务分析,对经营活动提出改进措施,努力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
济效益;
  (7)领导和监督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财务工作;
  (8)向总经理建议聘任或者解聘财务部经理,根据财务部经理的建议任免其
他财务人员;
  (9)负责组织领导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1)在公司财务总监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财务部日常工作;
  (2)合理安排财务分工,制定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制度,保证各项工作
及时准确地完成;
  (3)草拟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经审议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
  (4)负责编制公司财务决算,进行财务分析,监督控股及参股公司预算执行
情况;
  (5)协助财务总监处理公司与银行、税务等外部及公司内部各部门的财务关
系;
  (6)向财务总监建议任免公司的财务人员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人员;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在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建立健全公司各项财务制度,不断提高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保证公司
财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编制和报送
财务报告,进行财务分析,及时、准确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
  (3)编制公司财务预决算;
  (4)加强公司各部门费用开支管理,严格审核各项收支的合理、合法性;
  (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财产清查,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6)负责公司发票的管理,协调、办理各项税务事宜;
  (7)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具体负责融资(不包括股权投资和对外公开发行的
债务融资)、担保事项;
  (8)负责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管理及日常维护;
  (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和解聘,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人员原则上由公司统一招聘、安排、考核。
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工作。办理移交手续前,
必须编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册填制一式
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七条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
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按照法
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
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办理会计业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熟悉本单位生产经营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方法,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
济效益;应当保守公司秘密,按规定提供会计信息。
         第三章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第八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九条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
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第十条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
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
性划分标准。
  第十一条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
为人民币。
  第十二条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
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
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
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
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
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
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
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
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
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
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
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
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
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
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
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
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
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
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
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
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三条 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
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
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
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
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第十四条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公司及公司控
制的所有子公司。公司判断控制的标准为,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
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
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
合并时抵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
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
“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
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期财务报表的相关
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
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公司取得
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
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
整。
  第十五条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
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
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
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
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
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
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
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
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
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
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
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第十六条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
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
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十七条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
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
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
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
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
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
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
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
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
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
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
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
报。
  第十八条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持有目的是交易性的:取
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
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
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
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债务工具的分
类和后续计量取决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
金流量特征。不能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直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能够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其分类取决于管理
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
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
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
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
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因终止确认
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及因减值导致的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
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
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
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
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
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结转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
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
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工具定义的工具。权益工具投资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但本公司管理层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不得
结转至当期损益,且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不计提减值准备,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
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以下条件之
一时,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
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
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
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
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
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转移给转入方;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
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
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
值。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
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
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
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
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
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
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
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
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考
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
否显著增加,按照三阶段分别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
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
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
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
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计量损失准备。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
率计算利息收入;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
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
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其利息收入
按照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
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减值损失或利得计
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
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
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
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
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
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
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
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
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
实可行时,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第十九条 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
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
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
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
       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
无风险银行承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
兑票据组合               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
       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结合承兑人、背书人、出票
财务公司承兑              经济状况的预期,以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的账龄作
       人以及其他债务人的信用
汇票                  为信用风险特征计提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
       风险确定组合
                    备。
       结合承兑人、背书人、出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商业承兑汇票 人以及其他债务人的信用 经济状况的预期,以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作为信
       风险确定组合       用风险特征计提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
  第二十条 应收账款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
账龄组合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
        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确
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
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
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
组合的依据如下:
  第二十一条 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对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确
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
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
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
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
账龄组合                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
       用风险组合分类
                    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第二十二条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确
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
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
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
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
账龄组合                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
       用风险组合分类
                    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第二十三条 合同资产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
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
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
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
为减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
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
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
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
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第二十四条 存货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
本等。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发
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计价。
  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
按照单个类别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
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
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第二十五条 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确
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
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
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
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
账龄组合              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
     用风险组合分类
                  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第二十六条 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
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
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
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
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
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
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
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
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
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
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
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
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
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
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第二十七条 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
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
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
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
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
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
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
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
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   9.5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
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
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第二十九条 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
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
费用等。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
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在建工
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转固标准和时点
房屋及建筑物    满足建筑安装验收标准
机器设备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三十条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
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
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
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
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
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
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
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
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
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
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
新开始。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
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
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
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
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            确定依据    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    40 年、50 年           合同约定    直线法
   专利权          5 年           预期收益期限   直线法
  非专有技术         5 年           预期受益期限   直线法
   软件         5 年、10 年        预期受益期限   直线法
  数据资源          10 年          预期受益期限   直线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
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研究开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材
料费、研发资产折旧摊销费用、检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
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
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
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
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
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
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二条 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
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
值 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
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
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
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
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
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
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
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
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
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
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
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
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
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
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
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第三十三条 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
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
益。
  第三十四条 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
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
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
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
确 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
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
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
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
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
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
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
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
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
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
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第三十六条 预计负债
  当与未决诉讼或仲裁、保证类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
条件时,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
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综
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
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第三十七条 股份支付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
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
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
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
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第三十八条 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
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
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简称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
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
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
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
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
该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
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
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
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
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
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
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至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对于在某一时
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
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
的金额确认收入。
  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以产品交付购货方并经对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本公司以外购商品或自制产品交付购货方并经对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需要安装调试的按照合同约定在项目实施完成并经对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
入,不需要安装的以产品交付并经购货方验收后确认收入。
  对于一次性提供的技术服务,在服务已经提供、取得客户签署的服务确认
报告时确认收入;对于需要在一定期限内提供的技术服务,根据已签订的技术
服务合同总金额及时间比例确认收入。
  第三十九条 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提供工程建造劳务
而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结
转主营业务成本。本公司将为获取工程劳务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确认为合同
取得成本,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取得成本,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
摊销计入损益。
  如果合同成本的账面价值高于因提供该劳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
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对超出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确认为资产减值损
失。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以减
去相关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为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对于初始确认时摊销
期限超过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以减去相关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为其他非流
动资产。
  第四十条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
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
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
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
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才能确认政
府补助。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
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
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
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
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
分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
或损失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确
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
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
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第四十一条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
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
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照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应纳税
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得出。本公司
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
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
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
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
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
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
以下交易中产生的:(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
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
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
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
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
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
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
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
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
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
金额予以转回。
  第四十二条 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将合同予以分拆,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
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
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
同对价。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本公司租赁资
产的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其他设备等。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包括:A.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
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为
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
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根
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作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
资产计提折旧,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
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反映本公司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
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
利相关的款项,包括: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
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
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C.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
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
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
确定租赁内含利率时,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
基础,考虑相关因素调整得出增量借款利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续租
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
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或者实质
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租赁的变更
  当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且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 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时,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未作为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的,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4)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
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 4 万元的租赁认定
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
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将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
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
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 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按原资产账
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
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不属于销售的,继续确认被转
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
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此外为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
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
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
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租赁收款额,是指本公司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
人收取的款项,包括:A.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
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D.承租人行使
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
权;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
方向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
  (2)经营租赁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
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
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
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根据适用的会
计准则对资产购买和资产处置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销售的,不确认被转让资产,
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第四十三条 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相关规定,制定在会
计确认、计量、报告中所采取的原则、基础和处理方法;会计估计是对结果不确
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
意变更;子公司应执行与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对同一经济事项在会
计核算原则、基础和方法上与公司保持一致。
  (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2)根据业务事项的实际变动情况自主变更会计政策,且该会计政策变更能
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法进行处理,将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其
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和列报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较数据也应当一并调整,确定该
项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
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1)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2)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3)无法进行追溯调整的,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的时点、具体应用情况。
  第四十四条 会计估计变更
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
当真实、可靠。
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
应当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更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会计差错更正
表造成遗漏或误报。
  (1)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能够合理预计取得并应当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2)前期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第四章   资产管理制度
  第四十六条 现金管理
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须通过银行办理资金结算。
纳专人负责经管,需安全、妥善保管,直至存入开户银行或存放于专用保险箱内。
日清月结、账款相符;财务部应指定专人会同出纳人员,定期(每月至少一次)
及不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编制现金盘点表。
程处理,同时依据规定完成账务处理。
  第四十七条 银行账户、银行存款、银行票据的管理
总经理、董事长逐级审核;对不使用的银行账户,应及时清理销户。
理等问题,需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户,杜绝违规使用账户的行为。
户时间等信息,确保账户管理可追溯。
的审批权限办理手续,财务部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核,手续不齐备的款项,出纳人
员有权拒绝支付。
结算;银行存款支出需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流程执行。
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确保记录准确、完整。
达账项类型、形成时间、关联业务等),并按规定及时处理,保证银行存款账面
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相符。
票据备查登记制度,详细记录票据编号、出票人、收款人、金额、到期日等关键
信息。 商业汇票到期前,相关负责人员需提前做好托收准备,及时办理托收手
续,确保款项按时收回。
物与备查登记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用途等)需填写完整;特殊情况需签发限额支票的,需先填写日期、用途、收款
单位名称、限额等内容,再加盖银行印鉴,领取人需在支票留存联上签字备查。
  第四十八条 网上银行管理
同岗位的职责权限,避免一人兼任多个关键岗位。
的合规性、金额准确性、收款方信息真实性等。
码、越权操作,定期更换操作密码,保障账户安全。
等信息,日志需妥善保管,便于后续查询和审计。
  第四十九条 银行预留印鉴管理
不同人员负责保管,避免一人保管全部印鉴。
许由他人代替加盖,确保印鉴使用的规范性。
须经财务总监和董事长批准,并由印鉴保管人审批确认后,方可携带。
人、经办人等信息,定期对印鉴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第五十条 存货的管理
成本等。
供存货分析报告,并协助归口管理部门提升存货管理水平。
续,并由财务部门据实核算。
损、报废等及时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和处理。
  第五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
使用。
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包括: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机器设备、运输
设备和电子设备。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
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
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净残值率为
用的固定资产等,使用部门应及时申请处置。固定资产处置由使用部门根据固定
资产的实际情况提出处置书面申请报告,按额度权限报总经理审批、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还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
              第五章        成本和费用
   第五十二条 成本费用管理,通过对成本费用的预测、计划、控制、分析和
考核,挖掘降低成本费用的潜力。
   第五十三条 公司为组织管理及经营生产而发生的费用,通过管理费用、销
售费用科目归集,主要包括:员工薪酬、办公费、修理费、咨询费、水电费、折
旧费、差旅费、保险费等,在发生时直接记入当期费用。
   第五十四条 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财
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汇兑损失、汇兑收益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第五十五条 公司对成本费用实行严格管理。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的成
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不得扩大和超出标准,本着“必需、合理、节约”
的原则严格控制,对于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财务人员有权监督、劝阻并建议其纠
正,责任人员不予纠正的,应拒绝办理。
   第五十六条 公司另行制定费用报销的具体管理制度。
       第六章   会计报表、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五十七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和要求定期编制,按月、季、年及时对内对外报送,
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会计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1 号-现金
流量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2 号-中期财务报告》、《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一合并财务报表》等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财务报表:
月规定日期前完成并报送。
现金流量表,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权益变动表、附注外,还需提供报告格式下各项明细表,编制合并报表,财务报
告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信息披露规则及
格式编制。
体报表、合并主体完成往来和交易对账的前提下,以母公司报表为编制基础,进
行合并抵消内部交易事项,完成合并报表的编制及附注编写。
审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
能对外报送。
并将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按照规定提交董事会批准。
后1个月内报出,半年度财务报表应于中期终了后2个月内报出,年度财务报表应
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报出。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的报出期限须遵循披露相关约
定。
  第五十九条 会计报表附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资产计价政策、租赁、收入的确认、折旧和摊销、坏账损失的处理、所得税会计
处理方法等。
值重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
要项目做进一步说明。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的相关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表日后事项》的相关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和每股股利金额(或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总额)。
  第六十条 月度财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 10 日内报出,季度财务报表应于季
度终了后 1 个月内报出,半年度财务报表应于中期终了后 2 个月内报出,年度财
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 4 个月内报出。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的报出期限须遵循披
露相关约定。
  (1)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会计报表一般包括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应当披露所有特
别重大的事项,如转让公司股权等。
  (2)中期财务报告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一般应与年度财务报告
一致。
  (3)中期财务报告报出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等,除特
别重大事项外,不作调整或披露。
  第六十一条 本公司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当地财政机关、开户银行、税务部
门、证券监管等部门,在公司财务报告未正式对外披露前,有义务对其内容进行
保密。需要向股东提供财务报告的,还应按有关规定向股东提供。
  第六十二条 本公司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
下填至“分”。
  第六十三条 年度和中期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完成后,应当提交董事会进行审
议,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财务总监)和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签名并盖章,然后按法定程序披露或者报出。
                 第七章      利润分配
  第六十四条 公司交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为净利润,每个会计年度的净利
润分配,由董事会制定分配预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公司每年净利润,
按下列顺序分配: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再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
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可以采取派发现金或股票的方式
分配股利。
  第六十五条 股东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
股。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
本的 25%。
  第六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
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八章   关联交易管理
  第六十七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公司的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其交易标的乘以参股比
例或协议分红比例后的数额,比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八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十九条 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度等方面进行实质判断。
联交易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关联方关系及其
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制定。
  第七十条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第七十一条 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
收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
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或依据审计和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司应对
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十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应按规定履行严格的决策程序,审议关联交
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相关决策程序及交易事项应按规定
及时披露。
  第七十三条 会计人员在编报财务报告时,应对关联交易事项按关联方关系
性质、交易类型及其交易要素、未结算项目余额及账期等关键信息进行统计汇总,
动态更新关联方清单,按规定进行披露。
               第九章      月结流程
  第七十四条 账务处理
供。
公积金计提与分摊数据。
核对无误后,入账计提与结转数据(企业所得税季度计提)。
提。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对应公司的利润表数据。
  第七十五条 账务核对
  第七十六条 报表出具
理人申请,财务负责人审批后,可以反结账,调整账务后,重新结账。
           第十章   财务信息系统管理
  第七十七条 财务信息系统建立于公司企业管理系统中的财务相关模块,是
所有业务流程的集成与结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在统一的企业管理系统下操作。
  第七十八条 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检查,并将备份件与原件分开存放。
  第七十九条 信息系统授权管理:
申请、审批后被赋予相适应的操作权限。
以保证内控程序的有效运行,防止不恰当的授权。
异常删除等记录进行有效跟踪和追查。
           第十一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八十条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的规定,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 会
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八十一条 会计档案是指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
录和反映为公司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
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是记录和
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第八十二条 会计资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年);会计档案移交清册(30 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永久);
  第八十三条 公司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八十四条 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对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及时整理归档,集中管理,任
何个人不得私自保管,会计档案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好保密工作。
  第八十五条 公司内部员工借阅会计档案须办理借阅手续,须经本部门主管
领导审批,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过程中,禁止篡改和
损坏会计档案。
  第八十六条 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
规定必须借出的,借出时应当严格按公司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办理借阅手续
后,方能携出,并在约定的限期内归还。
  第八十七条 若需要复印会计档案时,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并按规定办理
登记手续后才能复印。
  第八十八条 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
时,须办理转交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交人签字或盖章。
  第八十九条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
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十条 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经常检查,做好防水、防霉、
防蛀、防鼠、防火等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第九十一条 会计档案资料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
毁意见,财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鉴定。对一些需要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必
须从中抽出,继续保存,经过严格审查,编制销毁清册,并经一定的批准手续,
方可进行销毁,批准权限和手续按规定办理。
           第十二章         财务印章管理
  第九十二条 财务印章管理
其中财务专用章由专门财务保管,专用于银行印鉴财务事项、法定代表人私章由
出纳保管,专用于银行印鉴等财务事项、发票专用章指定专人保管,专用于开具
发票。
应分别授权不相容岗位负责人保管、使用。
责人审批后到印章保管部门办理借用手续,且只能一人一章,用完后及时办理归
还手续。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九十三条 本制度与公司相关财务及其他管理制度配套使用,财务部负责
制定本制度的有关实施细则。
  第九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九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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