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25-093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担任公司 2025
年 度 审 计 机 构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
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出具的《关于年审项目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函》,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
致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彭云峰先生、庄翠曼女士为签字注册会
计师。鉴于庄翠曼女士因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业务签
字注册会计师,现指派杨燕君女士接替庄翠曼女士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业务的
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彭云峰先生、杨
燕君女士。
二、本次新派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本次新派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燕君女士于 202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2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1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杨燕君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杨燕君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事项不会
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的函》;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