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3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对 2026 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相关交易属于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必要事项,交易内容合法合规,交易额度
的预计审慎合理,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良好,符合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同时,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的设定公允合理,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
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提醒董事会在对本事项进行审
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决议》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朱佳俊(签字): 朱佳俊 马晓旻(签字): 马晓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