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5-67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制药”或“本公司”)收到国家药
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利丙双卡因乳膏(以下简称“本品”)
《药品注册证书》
。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利丙双卡因乳膏
剂型:乳膏剂
规格:30g:利多卡因750mg与丙胺卡因750mg
药品分类:处方药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申请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受理号:CYHS2400440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55987
证书编号:2025S03457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
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
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
二、其他相关信息
境内生产药品上市许可注册申报资料并获受理,2025年11月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审评结
论为批准注册。
利丙双卡因乳膏是利多卡因和丙胺卡因的复方制剂,用于下列情况的皮肤局部麻醉:1.
针穿刺,例如:置入导管或采血;2.浅层外科手术,例如:生殖器粘膜,在浅层外科手术或
浸润麻醉之前;腿部溃疡清洁/清创术。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2024年中国公立医疗机构利丙双卡因乳膏销售额约为人民币6.15
亿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新华制药申报的利丙双卡因乳膏于2025年11月获得药品注册证书,有利于本公司开拓
新的市场领域,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因药品销售业务易受到国内医药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