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铁汉”或“公司”)2022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结项、终止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整体情况
节能铁汉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结项、终止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珠海市斗门区湿地生态园
及其配套管网工程 PPP 项目”、“兰州彭家坪中央生态公园工程项目”已完工,
“梅州市剑英湖公园片区改造项目”部分子项目已终止。公司拟将前述已完工募
投项目予以结项、前述尚未实施部分子项目予以终止,并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相关募集资金转出后,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
相关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
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向李大海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 号)
核准,公司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74,057,843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4,999,988.63 元,扣
除股票发行费用人 民币 19,450,000.00 元,公司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验字[2016]G15024950115 号验资报
告验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
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82,555.00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卓越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16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方式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卓越城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东海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3010137000590
活期存款 178,000,000.00 2,770.51
司深圳沙河支行 0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4050172865100000
活期存款 - 145.45
限公司梅州嘉应支行 232
合计 826,999,988.63 6,770,971.70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扣除手续费后的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余额 6,559,883.67 元。目前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6,770,971.70 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共
易对价 149,000,000.00 元,累计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4,305,354.25
元,累计使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合计 2,874,237.06 元用于永久
性补充营运资金。目前,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6,770,971.70 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行业发展状况、公司自身经营发展和资金使用
需求作出的合理调整。
四、拟对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工或已终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
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6,770,971.70 元(含
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已完工或已终止,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按一年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来计算,每年可减少公司利息支出 20.31 万
元,可以满足公司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各项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强公司
的抗风险能力。因此,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长
远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和
审查,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
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全体委员一致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并决定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保荐人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
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冠宇 曹东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