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智能: 关于法院指定控股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5 1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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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12   证券简称:信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2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事件概述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信
德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信德”)清算组在清理广州信德的
资产及债权债务过程中,发现广州信德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广州信德在履行其
股东决定程序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珠海景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
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关于法院裁定
受理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二、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近日,广州信德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2025)
粤 01 破 437 号),指定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信德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
公司管理人。
  三、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事件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控股子公司广州信德的破产清算申请并
指定管理人,指定管理人接管后,公司将不再拥有广州信德的控制权,不再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广州信德破产清算将有利于公司提高资产流动性、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
整体经营效益。本次破产清算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的业务发展及盈利水平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破产清算事项对公司合并
报表的影响最终以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2025)粤 01 破 437 号)。
  特此公告。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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