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5-075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
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
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总额8.54
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2家。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裁)事件 裁)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
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
金亚科技、周 尚余 500 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投资者 2014 年报
旭辉、立信 万元 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
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
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
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
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
保千里、东北 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组、2015 1,096 万
投资者 证券、银信评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
年报、 元
估、立信等 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
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
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
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
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
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
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张金华 2007 年 2007 年 2011 年 2024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吴银 2019 年 2017 年 2019 年 2024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王志勇 2000 年 2003 年 2012 年 2022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金华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银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志勇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立信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经公开招投标并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相关需配备的审计人员
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1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较2024年审计费用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2025
年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增加,增加了审计的工作量和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含税)
项目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增幅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 80 90 12.50%
内部控制审计 20 25 25.00%
合计 100 115 15.0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对选聘程序、
招投标文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证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立信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
富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
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时根据公司公开招投标结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程
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