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景光电: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5 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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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479       证券简称:弘景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6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
过。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变更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计划委派肖文涛、卢勇担任签字会计师,为公司提供 2025 年
度审计服务,因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巩启春(项目合伙人)、李宏明作为公司 2025
年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巩启春,200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5 年起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
审计、IPO 申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宏明,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1 年起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曾担任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
公司的年报审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巩启春、李宏明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以及受到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
 巩启春、李宏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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