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中国·上海
会议须知
为确保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在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期间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保证股东会的会议秩序和议
事效率,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和国证券法》《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
认真做好本次会议的各项工作。
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
议主持人根据程序和时间条件确定发言人员,股东发言应在
指定位置进行。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操作方式请
参照本公司发布的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代表、一名见证律师和一名审计
师参加,在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对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后当天晚上以公告形
式发布。
全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系 公 司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 电 话 021-22330932 或 邮 箱
ir@ceair.com。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 日(星期二)北京时间 14: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 99 号东航大酒店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主持人:董事长 王志清
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的议案》
三、股东和股东代表发言
四、宣读出席会议股东人数及持股情况的说明
五、股东和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六、会议休会(统计现场投票情况)
七、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
八、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
关于选举高飞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候选人
由董事会或股东提名,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公司董事
会 2025 年第 11 次会议,提名高飞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高飞简历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高飞简历
高飞,男,49 岁,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
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高先
生 1998 年加入民航业,曾任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飞
行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副总经理,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有限公司飞行总队总队长;2023 年 1 月至 2025 年 4 月任中
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23 年 2 月
至 2025 年 10 月任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组副书记,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25 年
年 9 月起任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2025 年
党委副书记;2025 年 11 月起任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高先生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
业,拥有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和美国麻
省理工学院管理学研究专业理学硕士学位,拥有正高级飞行
员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