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ST 新元 公告编号:临-2025-160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1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86 人,共计持
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1,265,9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6247%。其中: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3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0,229,779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61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3 人,代表股份 11,036,1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94%。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 281 人(其中现场出席 8 人,网
络方式出席 27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1,809,776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4.290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全部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862,2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0,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4060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812%;反对 31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37%;弃权 903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5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为子公司天津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向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开支行申请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876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07%;反
对 29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86%;弃权 92,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4205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040%;反对 29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15%;弃权 926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4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刘春景律师、聂若渐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进行
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
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