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ST 绿康 公告编号:2025-127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2025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在福建省浦城县园区大道 6 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
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举行。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计 136 人,代表股份 90,432,6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1876%。其
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49,123,692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31.607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31 人,代表股份 41,309,00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6.5797%。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赖潭平先生主持召开。公司董事、监
事、董事会秘书代行人赖潭平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及关联股东情况
(一)关联股东情况
议案 1 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关联关系为: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中,股东上海康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怡投资”)
为本次控制权变更交易方之一,股东赖潭平为康怡投资的实际控制人;通过网络
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中,股东上饶市长鑫贰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长鑫贰号”)为控制权变更交易方之一,即本次提供借款的股东的部分股
份来源于康怡投资和长鑫贰号,根据谨慎性原则认定为议案 1 关联股东。
上述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 56,619,052 股(按照股权登记日所持
股份数量),对议案 1 回避表决。
股东赖建平为赖潭平之胞弟,即交易方之一的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股东杭州义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皓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均为控制权变更的部分交易方,根据谨慎性原则认定为议案 1 的关联股东。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
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535,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47,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814%;反对 23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05%;弃权 4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81%。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154,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47,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814%;反对 23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05%;弃权 4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81%。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153,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46,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697%;反对 23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05%;弃权 4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98%。
本子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153,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46,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697%;反对 23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05%;弃权 4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98%。
本子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153,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09%。
本子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154,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95%。
本子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151,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09%。
本子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153,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09%。
本子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153,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09%。
本子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153,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09%。
本子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153,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09%。
本子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154,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95%。
本子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154,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95%。
本子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90,153,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95%。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蔡文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范永超律师、余子沁律师进行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