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5-109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向交易
对方凯星有限公司(Energy Sight Limited)、正嘉有限公司(Basic Venture Limited)、
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其分别持有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
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
京房山中恩云数据中心项目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生效,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约定支付了第一期暂存交易价款 33,500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
购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北京房山中恩云数据中心项目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备忘录》(以下简称
“备忘录”),该备忘录已生效。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
购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
二、本次交易进展
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备忘录的相关约定,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前,
在满足公司已向监管账户支付的暂存交易价款金额达到总交易对价的 51%,公司
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要求执行如下标的公司过渡期管理措施(“过渡期管理措施”)。
截至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已向监管账户支付的暂存交易价款金额达到
总交易对价的 51%,计 170,850 万元,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备忘录的相
关约定,双方将执行标的公司过渡期管理措施。
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结合本次交易履行情况,交易对方出具了《确认函》,
主要内容如下:
在受让方不晚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向监管账户支付的暂存交易价款金额
达到总交易对价的 100%、履行完毕交易文件第 6.3 条对应义务及完成标的公司
现有股权质押解押的前提下,各转让方同意豁免及不再向受让方主张交易文件项
下因受让方逾期履行前述义务所产生的自对应期限届满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主张备忘录第九条关于回转过渡期管理措施的权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按照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备忘录的相关约定向监管账户支付了
总交易对价 51%的暂存交易价款,并将根据相关约定执行标的公司过渡期管理措
施。交易对方出具《确认函》,有利于推进本次交易进程。若本次交易进展顺利,
公司将取得标的公司的控制权,有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
盈利能力,对公司资产质量和整体经营业绩有所改善。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相关
方正在有序开展相关后续实施工作,本次交易存在资金筹措及偿债风险、股东收
益下降的风险,商誉减值的风险,标的公司股权的质押风险,标的公司业务经营
相关等风险,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披露的《深圳市宇顺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之“重大风险提示”“第
十一节 风险因素”。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