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5-075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微微电”)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武岳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武岳峰中清正合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代表“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北京亦合”)、上海岭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上海岭观”,与“武岳峰投资”“北京亦合”合称“转让方”)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与上海朋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朋邦实业”)、常州武岳峰正
芯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正芯投资”,与“朋邦实业”
合称“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
合计向受让方协议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4,643,92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17.00033%,转让价格按 46.032 元/股,相应转让价款合计
为 人 民 币 67,408.892544 万 元 。 具 体 来 看 , 武 岳 峰 投 资 拟 将 其 持 有 的
司 9,906,274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11.50033% ; 正 芯 投 资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 公司于近日收到转让方的通知,本次转让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过户
数量为 14,643,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0033%),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受让方朋邦实
业承诺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减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
股份,其中 50%的股份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不减持;正芯
投资承诺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减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
的股份。
? 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公司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武岳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亦合、上海岭观
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向朋邦实业、正芯投资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
售流通股 14,643,9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7.00033%;协议转让完成后,朋
邦实业直接持有公司 9,906,2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0033%;正芯投资直接
持有公司 4,737,6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000%。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9 月 12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网
(www.sse.com.cn)的《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
其 一 致 行动人 协 议转让 股份 暨股 东权 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公司于近日收到转让方的通知,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过户数量为 14,643,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0033%),股份性质为无限
售流通股。朋邦实业支付本次协议转让对价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其中部分资
金来源于股权质押融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款项支
付情况与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转让双方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转 让 过 户 登 过 户 前 持 过 户 前 持 转 让 股 转 让 股 过户后持 过 户 后 持
股东名称
记日期 股 数 量 股 比 例 份 数 量 份 比 例 股 数 量 股 比 例
(股) (%) (股) (%) (股) (%)
武岳峰投资 2025/11/21 9,236,645 10.72295 9,236,645 10.72295 0 0
北京亦合 2025/11/21 3,163,274 3.67229 3,163,274 3.67229 0 0
上海岭观 2025/11/21 2,277,490 2.64397 2,244,001 2.60509 33,489 0.03888
朋邦实业 2025/11/21 0 0 0 0 9,906,274 11.50033
正芯投资 2025/11/21 0 0 0 0 4,737,646 5.50000
注:上表中的 “持股比例”、
“股份比例”是指相关主体直接持有的股份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三、其他情况说明
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业承诺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减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
股份,其中 50%的股份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不减持;正芯
投资承诺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减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
的股份。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