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名称: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炬光科技
股票代码:688167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东辉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东辉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 5%的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王东辉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6610******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
通讯方式 139*******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敏持有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持股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85,540,227 12.93%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触及 5%刻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继续减持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信息披露义务
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898,595 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 12 个月内如有增持或
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王东辉 5,969,128 6.64 4,492,947 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权益变动期间 变动股数(股) 变动比例(%)
集中竞价 2025/9/16- 705,181 0.78
王东辉
大宗交易 2025/11/24 771,000 0.86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
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
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直接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24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
在地
股票简称 炬光科技 股票代码 68816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
王东辉 北京市朝阳区
称 务人住址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务人是否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上市公司实
是? 否? 是? 否?
大股东(发行完成 际控制人
后) (发行完成
后)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5,969,128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6.64%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持股数量:4,492,947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5.00%
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2025 年 11 月 24 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参照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否□ 不适用?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否?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参照本报告书“第五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 不适用?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不适用?
的负债,未解除公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不适用?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东辉
签字: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东辉
签字: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