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0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3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提示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
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2025 年-2027 年)>的议案》
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和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
记。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
为准),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请发送传真后电
话确认。来信请寄: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 708 号,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部,邮编:315336(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或传真需在 2025 年 12
月 5 日下午 16:30 前传至公司证券部传真 0574-63070388 方为有效,不接受电话登
记。
小时到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人:戴斌琴 联系电话:0574-63932279 传真:0574-63070388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 708 号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邮编:315336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所有出席人员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
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网
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三: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
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5年12月10日在慈溪召开的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使表决权: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5 年-2027 年)>的议案》
(说明: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表决事项
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
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自然人签名或法人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注: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