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5-06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的议案》,受内外部市场环境影响,公司全资
子公司韶关石人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人嶂公司”)经
营处于持续亏损状态,已出现生产经营停滞、资不抵债和司法纠纷频
发的困境,可持续发展能力严重不足。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董事
会同意石人嶂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
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具体组织实施对石人嶂公司的破产重整相关
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石人嶂公司基本情况
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2,373.37 万元,
负债总额为 23,410.46 万元;2024 年营业收入 461.83 万元,净利润
-2,515.0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2,936.33 万元,负
债总 额 25,719.53 万元 ;2025 年营 业收 入 625.33 万元 ,净 利润
-1,765.1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二、申请破产重整的原因
石人嶂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高企,生产经营停滞,资源接续困难,
现已资不抵债,存在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持续
经营能力,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
期 债务 ,并 且 资产 不 足以 清偿 全 部债 务 或者 明显 缺 乏清 偿 能力
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根据上述石人嶂公司主要
财务数据情况,其全部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上述《企业
破产法》规定的申请破产重整的法定条件。
三、申请破产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石人嶂公司破产重整是公司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及可持续发展
做出的重要决策,符合公司对所属企业进行结构调整、改革重组的整
体部署,石人嶂公司破产重整后将有利于减轻公司的经营负担,不会
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影
响。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石人嶂公司应收款项 16,059.39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12,609.94 万元,净额 3,449.46 万元,公司
对石人嶂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为 5,852.99 万元,已计提长期股权投
资减值准备 486.74 万元,净额 5,366.25 万元,公司已对石人嶂公司
的长期资产计提了 3,380 万元的资产减值准备。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及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申请破产重整尚待法院受理并裁定,该事项尚存在不确
定性,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也需待破产重整方案明确后方能确定,如石
人嶂公司破产重整失败,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作为石人嶂公司
的债权人,将积极参与配合破产重整工作,保证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
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利,并根据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