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5-64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圣股份”或“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收到管理人的通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
部重整投资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协议签署情况
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冀衡集团”)及其指定的财务投资人深圳市高新投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重庆镭登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镭登恩”)分别签署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与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镭登恩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前述三家重整投资人应当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合计人民币 254,200,000.00 元
(大写:人民币贰亿伍仟肆佰贰拾万元)。同时,协议约定,全体重整投资人
应当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三圣股份重整计划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
内支付完毕全部重整投资款。
二、重整投资款的支付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24 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
整投资款,合计人民币 254,2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伍仟肆佰贰拾万
元)。全体重整投资人已支付完毕全部的重整投资款。
三、风险提示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
或者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
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中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
一步充分论证,待除权(息)安排明确后将及时发布公告。
鉴于公司重整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
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